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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供应商廉洁从业行为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党风廉政 阅读量:0
为维护医院廉洁从业环境,构建“亲”“清”规范的合作关系,保障采购与供应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特对为本院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所有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以下廉洁合作十项准则,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十项准则
1.严禁商业贿赂,杜绝利益输送
不得向本院任何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卡、旅游安排、娱乐活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严禁以咨询费、讲课费、赞助费、科研费等任何名义进行变相贿赂或利益输送。
2.确保公正履职,防范利益勾连
不得与本院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建立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向本院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提供兼职、顾问、劳务报酬以及合伙经营、参股投资、参与分成等。
3.恪守诚信原则,保证真实合规
在药品、设备、耗材、试剂、物资、信息化、基建等业务活动中(如投标、推广、履约),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资质与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不得隐瞒产品缺陷。严禁提供任何虚假证明文件。
4.维护公平竞争,遵守采购纪律
严禁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公平竞争获取合作机会。不得泄露或非法获取招投标及其他业务环节的保密信息。
5.规范推广行为,严禁不当诱导
所有产品推广、学术活动须经医院批准并在指定场所进行。严禁以回扣、提成、返点、好处费等任何不正当方式诱导医院工作人员使用或采购产品。
6.严格履行合同,保障质量安全
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格和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严禁在履行过程中降低质量、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任何科室提供产品或服务。
7.尊重医院流程,杜绝干预干扰
尊重并遵守医院的内部决策、采购、评价、验收及付款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进行干预或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8.严守保密义务,保护信息安全
必须对在合作中知悉的所有医院涉密信息(包括患者信息、业务数据、技术资料、内部管理信息等)严格保密。严禁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保密信息。
9.解决争议守法,严禁不当手段
依法依规开展合作,合作中出现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协商解决。严禁采用威胁、恐吓等任何不正当手段施加压力或谋取利益。
10.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
承担起对本公司员工教育、管理与监督的主体责任,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理解并严格遵守本要求。严禁默许、纵容或教唆员工实施任何违规行为。
二、责任与处罚
1.医院纪委办公室、与供应商相关的各职能科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医院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拒绝供应商的任何不正当行为,并按规定及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3.供应商违反上述“十项准则”任何一条,一经查实,医院将视情节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1)约谈并予以警告;
(2)暂停或终止相关业务合作;
(3)取消其参与医院采购活动的资格,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4)拒付相关款项;
(5)追究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
(6)向供应商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通报;
(7)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医院鼓励供应商及其他知情人员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医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与医院有业务往来或拟开展业务合作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认真组织学习,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与管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合作环境。

